学院各系: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本学年转专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包括学院内转专业和跨学院转专业。
二、转专业条件:
1.转专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⑵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40%,可申请学院内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5%,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
⑶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相关要求;给排水与环境工程专业学生不得存在色盲症状;
⑷入学以来未受过纪律处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⑴艺术、体育类专业与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互转的;
⑵对口招生与统招专业互转的;
⑶特殊类型招生的;
⑷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⑸上级部门有其他明确规定的
三、日程安排:
1、9月11日 公布学院各专业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40%和25%的名单;学院公布考核、录取办法及相关工作日程安排。
2、9月12日-9月14日 学生报名
3、9月15日-9月16日 学院初审
4、9月17日 教务处复核
5、9月18日-9月20日 公示经教务处复核的学生名单
6、9月21日将公示后无异议学生的申请表报拟转入学院
7、9月22日-9月25日 组织考核和录取工作
8、9月26日-9月28日 公示录取结果
9、9月29日-9月30日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城建学院教学办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