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是一个多民族的世界,民族问题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政治问题。冷战结束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民族问题呈现出以下三大新变化、三大新态势、三大新影响。
新变化
因民族问题而生的国内冲突成为世界冲突的主要形式。在冷战大环境下,国家内部的民族冲突被掩盖、压抑、扭曲,甚至被利用,以服从于美苏争霸的利益。冷战结束后,国家内部的民族冲突以前所未有的声势爆发出来,据统计,从 1989年到 2002年,世界上发生了116起主要的武装冲突,其中仅有7起是传统的国家间冲突,其余109起几乎都是与民族问题有关的国内冲突。民族冲突的原因很复杂,如有学者将民族冲突区分为“族群民族主义者”(ethnonationalists)、“原住民”(in-digenouspeoples)、“社群竞争者”(com-munalcontenders)和“族群阶级”(ethnoc-lasses)四类。其中,前两者或要求与国家分离(secession)或寻求自治(autonomy),如塞内加尔的卡萨芒斯地区、尼日利亚的比亚法拉地区;后两者则要求在现有国家体制内寻求更广泛的政治参与。延续至今的科特迪瓦内战是后一类型冲突的典型事例。冷战之后,科特迪瓦的繁荣吸引很多西非人,如布基纳法索人,移居到此,从而引发选举投票权之争——政府强行通过《血统论法案》,要求总统候选人父母都要出生在科特迪瓦,从而导致北方的总统候选人瓦塔拉被直接取消参选资格。瓦塔拉代表北方的穆斯林,尤其是从马里和布吉纳法索地区来的贫苦移民,他们的主要诉求是要求政府明确定义“科特迪瓦公民”、总统投票权等基本的政治权利。如今,科特迪瓦出现了北南两位“总统”分庭抗礼的乱局,全国陷入了严重的族群冲突之中。
气候、资源、宗教等因素日益诱发民族冲突。今天,民族之间争夺资源的战争不断扩大,有时冲突跨越了国界,部分原因是因为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荒漠化和牧场面积不断缩小。例如,在尼日利亚,信奉伊斯兰教的豪萨族、富拉尼族与信奉基督教的伊博族为争夺土地和水资源而经常发生冲突。在苏丹达尔富尔,黑人部落富尔族虽然同阿拉伯人一样都信仰伊斯兰教,但因为水资源争端而同札哈瓦族、马萨里特族等黑人部落组成“苏丹解放军”、“正义平等运动”等反抗武装组织,与阿拉伯民兵进行军事对抗。此外,宗教因素往往与民族冲突相互交织,增加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近年来,有些国家制定了公开歧视宗教少数民族的政策,如规定只有信奉国教的人才能成为公民、担任公职的人必须宣誓效忠于特定宗教,等等。目前,在非洲,伊斯兰教与基督教或非洲原始宗教的冲突日益突出。其中,埃及、苏丹等地处北非且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更容易面临这方面的棘手问题。
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压力向度发生变化。冷战之前,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压力主要来自国外,其目标是反对分裂,维护领土完整、政治统一。冷战之后,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压力更多来自国家内部,即国家内部的文化认同、国家建构、民族融合等问题。可见,民族问题依然存在,但问题的切入点和重心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现代大众传媒和信息革命大大提高了国际社会对世界民族问题的了解程度。媒体的即时报道,确实产生了对民族问题进行国内管理和国际干预的强大压力。需要指出的是,在非洲等特定地区,国际压力依然是主权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变量。特别是原殖民母国对相关国家的民族事务依然具有强大的干预能力。例如,比利时在卢旺达、布隆迪、刚果(金)拥有强大的影响力。法国与科特迪瓦、中非共和国、科摩罗、吉布提、加蓬、塞内加尔、多哥、喀麦隆和乍得签署了军事保护协定,当上述国家发生冲突时,法国总是表现出较强的干预意愿和干预能力。英国的影响力主要集中在尼日利亚、塞拉利昂等国家。利比里亚是由美国黑人移民于1948年7月建立的。因此,当利比里亚发生族群冲突时,美国总是主动介入冲突管理进程。
新态势
西方国家将极力掌控世界民族问题的话语权。“一族一国”(Nation-State)理论是目前有关世界民族问题的主流话语体系。但是,这一理论仅仅反映的是“欧洲状况”,而很多非洲国家、东方国家几千年来本就是多民族融合的整体,和欧洲的观念和实际很不一样。但是这种基于族裔的民族主义或民族自决理念不断被西方国家炒作,而成为世界性、权威性的话语。最近,西方国家倡导的一些新理念,如“保护的责任”(ResponsibilitytoProtect)、“建 设 和 平”(Peacebuilding)等,其核心内涵是“民族和解的根本途径在于经济上实现市场经济,政治上实现民主制度”。故此,修改宪法、举行大选、建立多党制度、扶持反对派、健全公民社会等措施往往就被西方国家看作是治愈民族冲突的“灵丹妙药”。
西方国家将极力推行世界民族问题上的“双重标准”。不可否认的是,民族问题与国际关系紧密相关,而且民族分裂不完全是民族问题本身,这里还有一个国际政治考量的问题。例如,西方国家对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西班牙的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问题、法国的科西嘉问题、加拿大的魁北克问题、印度的“七姐妹邦”(TheSev-enSisterStates)等分裂问题,始终保持“促和”的立场,希望将问题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极力防止问题的激化;但对塞尔维亚的科索沃(已独立)、索马里的索马里兰(已独立)、俄罗斯的车臣、南苏丹及达尔富尔等问题,则支持民族分裂势力,希望将民族问题国际化,并不断为国际干预制造借口。
“淡化民族认同、强化国家认同”成为国际社会民族冲突管理的主要趋向。例如,一些西方国家表面上不承认少数民族的存在,但在人口普查时是对此进行专门数据统计的,且统计后的结果从来不对外发布,以免强化民族差异。又如,俄罗斯吸取了苏联的一些教训,在民族问题上有所改进,即否定双重主权和“自由退盟权”,现在俄罗斯仍然是联邦国家,但在公民观念上强化国家认同感,而不是民族认同感;淡化民族意识,不再片面宣传民族平等;废除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记民族的做法,等等。再如美国采取了建构性的民族政策,即不同移民到了美国之后,都强调要塑造一个全新的民族认同——美利坚民族。这样就把民族概念中暗含的民族自决的功能去掉了,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有种族冲突但没有民族分裂的原因之一。此外,美国的各种表格没有民族一栏,只要求填写国籍——淡化民族意识;美国有国旗日,到了那天美国公民都要宣誓效忠美国——强化国家意识。
新影响
一些民族问题极端案例的出现加剧了国际体系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民族分裂问题虽不是民族问题的全部,但它是民族问题最极端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中,最危险的便是“未经公投也可单方面宣布民族独立”。一个典型的案例是2008年2月17日科索沃未经全民公决就单方面宣布独立。两年后,2010年7月23日,国际法院发布“参考意见书”,认为科索沃宣布独立“不违反任何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上述事件有可能对国际社会带来“灾难性影响”,因为世界上有很多类似科索沃的地区,他们正盼望着科索沃独立能被国际社会看作是可被接受的范例。此外,即便有公投的形式,但当一国举行公投的时候往往就已经意味着国家的分裂。2011年2月7日,苏丹宣布南部公投的最终结果,98.83%的选民支持南部地区从苏丹分离,非洲面积最大国家苏丹从此将可能被“一分为二”。但是,即使是加拿大、西班牙等西方国家在上述民族独立问题上也都采取了极其谨慎的态度,因为他们担心今天的表态会对其自身国家统一问题产生负面影响。
“民族问题”将成为大国之间、新兴大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发生冲突的主要诱因。首先,“民族问题”使美欧的地缘合作“亲密中潜藏危机”。由于自身不存在民族问题,因此美国希望把民族独立作为解决世界民族问题的主要模式,并为今后干预和肢解多民族国家制造借口和依据,但是欧洲国家则普遍受到民族问题的纷扰。其次,“民族问题”使美俄矛盾趋于尖锐。例如,在高加索地区,俄罗斯明确表示,将结合西方国家对巴尔干民族独立的态度来考虑其对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的独立问题。最后,“民族问题”将成为霸权国阻碍新兴大国崛起的有力武器。例如,美欧等西方大国利用“民族牌”攻击崛起中国的手段更加多样、攻击的方式更加细致。
民族问题的新变化、新态势必然催生民族冲突管理的新理念和新方法。鉴于世界民族问题的持久性、复杂性、敏感性,国际社会对民族冲突的观点必然从“控制”(control)转换至“管理”(management)。但是,冲突管理应始终恪守“希波克拉底誓言”(TheOathofHip-pocrates)——有利但不伤害原则,即冲突管理不应对目标国国内事务造成伤害,不应煽动族群争斗,不应破坏国内秩序的稳定。冲突管理的主要内涵应包括:一是促进社会公正,保障不同民族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尊重。二是将经济建设作为国家各项工作的重心。没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族融合就将成为一句空话。三是消除民主化对民族冲突的负面影响。任何过早、过急的民主化都可能导致部族主义、族群冲突因政党活动而复活;随即,严重的族群分裂,不仅让国家的民主转型付出高昂的代价,而且也使转型之后的民主政体始终无法正常运行。需要强调的是,新理论、新方法的产生将充满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博弈,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言,不仅要作民族团结的典范,更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即要在世界民族问题的话语体系塑造进程中占据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