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使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更加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的考核均参照本方案进行。
二、考核原则
我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4、注重工作实效原则;
5、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三、考核领导
学院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绩效考核小组,进行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辅导员绩效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同时应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等方面的表现;
4、绩:主要考核个人完成工作情况,所管理班级的学风、班风、宿舍卫生及公物保护情况等。
五、考核结果及标准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二)考核标准
1、优秀:具备下列条件者考核等次可定为优秀。
(1)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学生实际,针对性地参加或开展有益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
(3)经常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遇重要问题能妥善处理,且能维护学院和学生的声誉及利益。
(4)积极承担并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老师综合评议好。
(5)深入班级,坚持到所管班级听课不少于2次/周,坚持走进学生公寓不少于2次/周。
(6)所管理的班级学风浓、班风正,且无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违纪现象;学生宿舍卫生良好,公物保护完好,无人为损坏现象;学生人身和财产无不安全事件发生。
(7)坚持早到岗,出全勤。
2、称职:具备下列条件者考核等次可定为称职。
(1)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好,廉洁自律性强。
(2)具有良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责任心和事业心强,工作努力尽职,能如期较好完成任务。
(3)学生有事能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积极接受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老师综合评议较好。
(5)能深入班级,到所管班级听课不少于1次/周,进学生公寓不少于1次/周。
(6)所管理的班级学风浓、班风正,且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学生宿舍卫生在合格以上,公物无人为损坏现象;学生人身和财产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7)无迟到、早退、旷工纪录。
3、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次可定为不称职。
(1)接受工作任务不主动,工作态度不积极,或言行足以影响工作士气。
(2)因处事不公、违规操作等出现学生或家长上访,造成一定影响或不良后果。
(3)学生有事不能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造成工作被动。
(4)所管理的班级有较多学生旷课、夜不归宿、抽烟酗酒等严重违纪现象,且教育后无明显改观;学生宿舍卫生在检查评比中因不合格受到批评后且无明显改观;学生宿舍公物有人为损坏现象,且查不出当事人;学生人身和财产有较大安全事件发生等。
(5)对安排的工作完成不好,或学生、老师综合评议较差。
(6)迟到和早退4次(含4次)/月,或有旷工记录。
(7)个人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下处分。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方法
辅导员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期末考核,年度汇总,具体事宜由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安排工作日程。
(二)考核评定
考核评定分为个人自评(20%)、学生评议(20%)、学院考核(60%).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按绩效考核内容与要求,学期末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2、学生评议。随机抽取所带学生的30%进行评价,然后取平均分值。辅导员不得人为干扰或通过暗示手段影响学生的评分。
3、学院考核。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进行评议。
七、工作量及绩效考核奖惩
辅导员工作量及绩效考核奖惩结果均以教分形式计算。
(一)工作量计算
1、专职辅导员岗位为教学科研型岗位,带5个班为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
2、专职辅导员额定教学工作量之外带班工作量、兼职辅导员(包括科级干部)带工作量按70教分/(每班每年)计算。
(二)奖惩加减分事项
1、加分
在工作中表现优异者,按下表进行加分奖励,同一事件中不重复加分,加分遵循就高原则。
序号加分项目加分分值
1 学生工作或思想政治课题研究省级课题每项加10分,市(校)级课题每项加5分;
2 学生党建课题研究省级课题每项加10分,市(校)级课题每项加5分;
3 参加大型学生活动每次加2分;
4 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校级团队每队加10分,指导院级团队每队加5分;
5 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活动指导每项加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6 带班级获省级以上表彰及荣誉每项加10分;
7 学期考核优秀者加10分/学期
2、减分
在工作中如出现事故等,按下表所列项目进行减分,同一事件中不重复扣分,扣分遵循就高原则。
序号减分项目减分分值
1 因疏于教育和管理,造成所带班级学生有作弊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开除学籍,扣5分/人次;留校查看,扣4分/人次;记过,扣3分/人次;严重警告,扣2分/人次;警告,扣1分/人次。
2 出现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失、影响公共秩序等事件视情节轻重,酌情扣1-5分
3 学生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未及时向领导及上级部门反映每次扣2分
4 排除客观因素未能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每次扣2分
5 学期考核为不称职者扣10分/学期
八、附则
1、辅导员绩效考核结果与其职务聘任、职称晋升、津贴等挂钩。奖惩结果于每学期末进行结算,在下一学期兑现。
2、考核不称职的辅导员,第一学期将进行劝诫;第二学期考核仍不称职的,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本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