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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内发【2016】3号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03月28日 11:41 []次

按照学校党委相关要求,为促进我院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定在我校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校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校党委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集中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为推进学院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城市建设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郝    张子平

常务副组长:李思敏

副组长:许吉现

成员:杨    张玉芳  时真男  徐书朋  李福勤  唐锋兵

(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思敏兼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纪检组、宣传组

1、综合组组长:徐书朋。主要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方案、会议筹备、文稿起草,具体协调相关工作。

2、纪检组组长:杨 晶。负责纪律检查,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置提出处理意见,落实问责决定。

3、宣传组组长:唐锋兵。负责信息报道,通报典型案件。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责任科室:办公室)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贯彻执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重要事项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落实责任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制度和纪律执行不到位,作风问题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规划管理等监管不力,对违纪违规事件该报告不报告,该处分不处分,该移交不移交,该问责不问责等问题。

  (二)“八清理”

   1、对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科研办)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对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和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问题。着力解决执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任职回避制度、试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畅,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

   2)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着力解决未经批准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3)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13〕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等问题。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牵头科室:科研办;配合科室:办公室)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坚决清理和查处2015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配合校有关部门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3、对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科研办、教学办、学工办)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教育系统经费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从严加强公务经费管理。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市规定之外,私自组织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校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单位:科研办、教学办、实验室)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为亲友牟取利益。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牵头科室:科研办,配合单位:办公室)

   主要任务: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冒领、私分涉农资金。

   3)在项目申报、工程实施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6、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办公用房超标、“三公经费”和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其他办公室)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办公室超标、“三公”经费使用不合理和违规用车问题,切实扭转资金使用、用车中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发放的奖励性津贴;以各种名义报销变相发放的补贴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公车私用;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转嫁;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4)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着力解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领导干部在多处设有办公室;应办理离退手续或工作调动仍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会客室等名义变相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5)“三公”经费使用中的问题。着力解决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白条下账、私客公待、铺张浪费等问题。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实验室)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项目应招投标未招投标;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弄虚作假,办理虚假手续或证明,置换不良资产,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等问题。

   2)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项目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积率批复建筑面积,违规改变用地性质等问题。

   8、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其他办公室)

主要任务: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校党员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相互扯皮、难以协调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缓慢;工作长期没有突破、起色;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违规现象和行为发生等问题。

   2)不会干、干不好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对新形势认识不深,对新政策把握不透,对新知识了解不多,谋发展缺乏创新,抓工作没有套路等问题。

   3)不深入、不落实问题。着力解决实际工作要求多、落实少,研究多、推动少,听得多、看得少等问题。

   四、时间步骤

   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下旬)。召开全校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16年4月初至6月中旬)。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下旬)。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本次专项行动是落实校党委要求,推动我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意义重大。我院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呈报学校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竭力配合,按要求、有计划地深入开展检查,对组织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严肃查处;对于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的统计反馈工作,按要求向学校活动办报告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台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城市建设学院党委

                                     城市建设学院

                                   2016年3月28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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